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公路港运营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公路港运营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T-2025-13328
二、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该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约5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主要为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项目总投资约9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5.5亿元(暂估)。
2、工程建设地点:杨梅塘站南侧,金华南站东侧,港务核心区中心。
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审核、合同价款咨询、造价风险分析、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协助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等内容),具体项目范围以委托方委托的业务为准。
4、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成止。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及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质量要求。
五、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招标代理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人单位到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组成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土建、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各1名。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1人(安装专业按施工进展情况配备)。
注:1)要求的人员为最基本的人员配置要求,如中标后,人员配备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人员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到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后至2025年 07 月 13 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于2025年 07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5年 07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供应商都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十、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ongyan.gyl@chinaccs.cn
质疑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 07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