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大桥西路片区污水零直排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45
招标单位:******办事处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君、******
******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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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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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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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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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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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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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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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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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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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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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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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卫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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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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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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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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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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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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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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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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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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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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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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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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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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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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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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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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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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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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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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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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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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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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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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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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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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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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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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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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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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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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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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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 6 月 26 日至2025年 6 月 3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办事处
2025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