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佛山地铁台账等非张贴类物资打包采购项目(2024)(第二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佛山地铁台账等非张贴类物资打包采购项目(2024)(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佛山市? 广州市+佛山市□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1)本项目所属类别为非张贴类印刷品等物资。
(2)本项目所采购物资使用于公司所辖各运营线路,根据实际到货情况进行线路归集。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有效采购期:36个月;(附件1“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佛山地铁2024-2026年需求的预计数量,每批次供货数量以每次下单的实际数量为准。)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13,58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人类型】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以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完成过)为准),承接过1 项同类项目业绩。注:同类项目是指包含采购清单内相关物资的供货项目。
注:
(1)承接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业主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须体现完成时间),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拟投货物中台账等非张贴类物资的制造商(供应商需提供台账等非张贴类物资制造商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
6、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响应。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列方式投标登记并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每日9:30-17:00
比选文件售价(含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广晟大厦2104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3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冬冬、柯冠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柏言、黄文珊、顾有恒
联系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