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民文化中心2025年度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23层1-2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咸阳市-2025-00031
项目名称:市民文化中心2025年度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民文化中心2025年度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市民文化中心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40,000.00
|
1,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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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民文化中心2025年度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民文化中心2025年度室外广场及室内花卉摆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合法效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鲜章一套,不允许二次复印(指委托代理人参加)。?(3)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8日至 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23层1-23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23层会议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23层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允许二次复印),本项目仅支持现场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3、供应商需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统建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咸阳市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尚法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康定路先河之星23层1-23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