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二、五蒸氨系统余热间接加热工艺技术应用(项目编号JDGC******7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化二、五蒸氨系统余热间接加热工艺技术应用(编号:JDGC******7E),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钢焦化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将柳钢焦化厂(二焦、五焦)脱硫脱硝后的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的热水送至蒸氨塔进行常压间接蒸氨,实现烟道气余热间接蒸氨,替代现有蒸汽蒸氨,达到节能降耗,减少用水量及污水处理量的目的。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二焦脱硫脱硝余热至一蒸氨系统的管道,将二焦脱硫脱硝热源供一蒸氨系统,将五焦脱硫脱硝余热回收系统的过热水送至五化蒸氨塔进行常压间接蒸氨,五化间接蒸氨设计能力 70 吨/小时,实现烟道气余热间接蒸氨,替代现有蒸汽蒸氨,达到节能降耗,减少水处理污水处理量的目的。
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建筑地下基础及详勘、桩基工程、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其中:
(1)工程红线区内及周边涉及本工程施工的现有设施之拆除和改(恢复)/迁建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2)项目所需水、电、风、气、排(污、雨)水等公辅设施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从指定的红线区外接点处接入红线区内之工程也包括在招标范围。
2.5验收标准:蒸氨塔出塔废水指标能满足操作规程要求。原蒸氨塔底部蒸汽管路无流量计,则于工期开始前在原蒸氨塔蒸汽入口加装蒸汽流量计用于考核计量,用以测量正常工况蒸汽耗量,待设备安装完成后,再测量设备投运后同等条件工况下蒸汽耗量作为对比。
表1 焦炉烟气余热间接蒸氨性能验收考核表
序号 | 名称 | 指标要求 | 分项达标保证金占比 | 实际指标 | 分项达标保证金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蒸氨蒸汽替代量 | 二焦、五焦共替代8t/h蒸汽 | 占合同总额17% | 蒸汽替代量<75% | 0% | 提供的热源热水温度不低于145℃且二焦脱硫脱硝热源热水流量不低于166t/h、五焦脱硫脱硝热源热水流量不低于166t/h。若生产出现波动时,导致热水温度和流量出现变化时,则蒸汽替代量同比例变化。 |
75%≤蒸汽替代量<95% | 50% | |||||
蒸汽替代量≥95% |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通知业主方,选择的建安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或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4.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4.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缴纳费用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 0010 1370 0157 972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材料有:
(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获取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现场缴费的无须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参考格式如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须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格式)
一、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二、投标人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获取文件的汇款账号 | |||
收件人姓名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收件地址 |
注:上述格式仅供参考,但要求其提供的信息必须包含,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获取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5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获取。
(2)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焦化二、五蒸氨系统余热间接加热工艺技术应用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公告4.4条款要求的全部材料后 2 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注:当日下午5时后收到邮件的视为下一日收到。为核实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投标人在发送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确认情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文件递交或邮寄文件递交。
(1)现场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在本公告5.2条款要求的地点现场送达投标文件。
(2)邮寄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EMS或顺丰速运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并且投标人须盖章签署邮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优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原件(无须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5.4 投标人通过邮寄文件递交的,请在快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并且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其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柳钢招标平台(******:12442/#/i******集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 三区211-218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韦伟国、韦力 |
电话:****** | 电 话:0772-******、****** |
电子邮箱:****** |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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