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一批采购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HZ00378
二、项目名称:******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一批采购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研发楼6楼8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柒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DR
|
北京万东
|
新东方1000FC型
|
1套
|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梁立超,吴雪兰,汪永柏,吴国际,徐寅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文件按照《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执行,收费标准为合公协(2023)03号文件中货物招标的70%。(成交服务费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最低标准收取);2、代理费金额:1.1870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随结果公告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自行下载领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集团大厦 10 楼(质量管控中心)。联系电话:0551-******。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号
联系方式:于工、杨工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潍潍
电话:******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4ANNHZ******
******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一批采购第1包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采购人 | ******医院 | ||
项目名称 | ******医院传染病房楼配套设备第一批采购第1包 | 项目编号 | 2024ANNHZ00378 |
采购项目类别 | 政府采购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 | ******财政局 |
交易平台 | ******管理中心 | 交易系统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中标供应商 |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U3B9Q4Y |
中标价格 | 117.8万元 | 项目登记日期 | 2024-10-10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4-10-10 | 开标日期 | 2024-10-31 |
开标地点 | ******管理中心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期 | 2024-11-01 |
进场交易环节
1项目登记
2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3开标
4评标
5中标公示
******管理中心
(盖 章)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附件:【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